各单位、部门,各位同学: 为提供一个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保障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就公共教室使用进行如下提醒:1.自即日起至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全校所有公共教室已用于考试安排。若有相关部门、班级、社团等需要借用教室的,请提前三天联系考试中心,需避开考试时段。2.考试周期内,请同学们将放置在公共教室内(包括但不限于课桌抽屉、窗台、讲台附近、教室后部等区域)的所有个人物品(如书籍、笔记、文具、水杯、衣物、坐垫、充电器等)全部带走,避免因考场清理造成物品遗失。感谢全体师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预祝大家期末考试取得优异成绩!教务处2025年6月9日
各单位、部门: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将于2025年6月14-15日进行。根据我校考生报名情况,有204考场次共6068名考生参加。为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025年6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20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2025年6月14日(周六)下午15:00-17:25浙江省英语三级考试:2025年6月15日(周日)上午9:00-11:15二、考生情况参加考试的对象为我校在校生,包括实习生、研究生、成教学生,分别分布于临安校区144场次,滨江校区60场次。三、考试安排 (见内网) 四、其他事宜1.考生所在学院(含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在考试期间均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学生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信息表》(见内网)请于6月13日前电子稿钉钉报送考试中心。2.2025年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监考安排表(见内网)已定,请各单位、部门通知相关老师准时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3.本次考试的监考考务工作培训会议定于2025年6月13日(周五)下午3点在临安校区6-102教室进行,要求全体监考考务工作人员加入本次监考钉钉工作群,同时登录学校内网信息服务门户(http://hy.hmc.edu.cn),点击“一网通办”,选择“培训管理”,在“校内报名”栏目中进行报名。本次培训现场签到者可获得教师发展培训学时。4.考试期间教职工班车安排如下:6月14日(周六)早上各路线班车正常时间发车,中午12:15滨江校区、临安校区双向发车,11:30金衙庄—临安,下午18:15各路线班车正常返回。6月15日(周日)早上各路线班车正常时间发车,中午12:15各路线班车正常返回。下午各线路班车停运。5.要求各单位、部门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教师按时参加考试培训和监考;考生所在学院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提醒考生提前备好考试必须物品,耳机自备,严禁携带任何有通讯、存储或上网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参加考试,听力接收器不可带有储存功能。联系人:严中浩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
各单位、部门,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交流,开阔同学们的学习视野,增加本科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2025-2026学年我校与省内高校开展本科学生交流培养工作,现进行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我校本科层次相关专业学生 二、交流时间:2025-2026学年 三、派出名额及合作高校 序号 交流专业 学制 派出年级 派往学校 派出名额 1 临床医学 5 2024级 温州医科大学 1 2 护理学 4 2024级 温州医科大学 1 3 药学 4 2024级 温州医科大学 1 4 医学影像学 5 2024级 温州医科大学 1 5 医学检验技术 4 2024级 温州医科大学 1 合计 5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本次交流生面向全日制相关本科专业学生,以自愿报名形式进行,符合条件且报名人数超过派出名额的,由所在学院组织选拔。 2、选派学生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自理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在对方学校的学习任务。 (3)学生的学习态度积极,成绩优良,在我校学习期间没有不及格课程;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荣誉,或参加创新创业类项目获校外学科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项目负责人等同学优先考虑。 五、申请流程 1、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于6月5日前填报并提交《杭州医学院2025-2026学年省内交流生申请表》(附表2)到所在学院办公室。 2、相关学院请于6月18日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和选拔,并将《杭州医学院2025-2026学年省内交流生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事宜及注意事项 1、交流生的学费参照我校标准,住宿费参照交流学校的标准缴纳至我校财务处,由我校与交流学校进行统一结算;书费由学生根据交流课程按需选择购买方式。 2、与合作院校协商后,我校交流生的奖学金从该学年开始由我校进行等级评定和奖金发放;助贷学金由我校负责评定和发放;交流期间与交流学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 3、交流生的党团关系在交流期间同时转入交流学校,并在交流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完成交流学习后仍回我校继续学习;学生在交流期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必须经由我校办理手续。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鼓励学生进行交流,主动帮助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培养方案,根据《杭州医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做好课程和学分对接工作,指导交流生开展课程修读计划。交流期间学院需与学生保持联系,做好学生管理和学业管理工作。 5、选派的交流生在交流前需填写《杭州医学院交流生安全告知书》(附件4);返校后需提交交流生鉴定表(附件5)和成绩单(盖章)交至所在学院。 教务处 2025年5月30日 附件:申请材料.rar
各单位、部门:为顺利安排2025年结业学生换证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任务及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部)按时完成。一、考生生源1.在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的结业学生2.2025届毕业预审核中因课程不及格导致结业的学生二、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及要求 详见内网三、其他1. 换证考试在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年一次机会,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提供学业帮扶,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2.请各开课学院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根据杭州医学院2025年学生换证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见内网)做好试卷的命制、批阅、成绩审核录入等相关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3.请学生所在学院为参加考试的往届毕业生做好进校审批工作。教务处2025年5月29日
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2025年上半年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要求全体考务人员(含监考人员)及时完成线上的培训和考核。具体要如下: 一、培训时间5月29日9时至6月12日16时 二、培训人员 参加2025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全体考务人员(含监考人员) 三、培训平台登录方式1.培训平台地址是https://kwstudy.neea.edu.cn/。2.登入方式:(1)通过电脑登录培训平台,选择“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模块,点“学员入口”进入。第一次参加培训的考务人员(含监考教师)要先注册,后登陆。已在平台上进行学习的考务人员(含监考教师)可直接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2)为确保学习考核顺利进行,建议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手机UC浏览器。四、学习及培训后考核1.学员登录平台后需进行必修课程模块学习后才能参加培训后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培训后考试如不通过,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多次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务监考等相关考试工作。培训课程中选修课程模块,由参培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学习。2.本次培训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5分,考试时长25分钟,题型为25道客观题(单选10道,多选10道,判断5道)组成。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完成学习培训和考核。 教务处2025年5月29日
各位同学: 我校于2025年5月24日-25日(周末)组织开展浙江省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等级考试。根据考试要求,临安校区图书馆24小时自修室将作为本次考试的候考区,将于5月23日(周五)12:00至5月25日(周日)14:00进行临时封闭。 请同学们请务必于5月23日12:00前将个人书籍、文具、电子设备等物品全部带离教室,未及时清理的物品将进行统一收置。 因本次考试对我校学生学习造成的不便,敬请同学们谅解和支持。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
各位考生: 2025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将于5月24-25日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名称 考试入场时间 考试地点 候考地点 大学英语四级 5月24日(周六)9:30 临安校区图书馆123室 临安校区图书馆24小时自修室 大学英语六级 5月25日(周日)9:30 5月25日(周日)10:15 二、模拟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3日(周五)下午12:30-13:30 地点:临安校区图书馆123室 三、准考证打印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考生可于5月20日起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注: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不得使用电子版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电子身份证、校园一卡通等不得作为等级考试有效身份证件)。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考生务必参加模拟测试,熟悉考试系统操作。同时,提前熟悉考点路线,规划考试当天时间,避免走错考点或错过考试时间的情况。 2.考试当天考生请按准考证上通知内容,提前30分钟先到候考室(临安校区图书馆24小时自修室)候考签到,由专人带入考场(临安校区图书馆123室)。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入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一致的身份证件;禁止将书包、手机、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至指定位置。严禁携带手机、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数字化产品等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考试用机上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测试设备、作答;考试结束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5.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按弃考处理;入场后未按要求进行登录、测试设备、考试,或未得到监考员允许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7.考试期间考试系统出现问题时,考生须及时举手示意,经系统管理员和监考员确认后认为本场不能排除系统故障,将安排其至另外场次进行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流程 1.大学英语四级口试流程: 部分 内容 考试过程 答题时间 1 设备测试 考生自主完成 5分钟 2 自我介绍 根据考官指令,每位考生作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20秒 3 短文朗读 考生准备45秒后朗读一篇120词左右的短文,考试时间约2分钟。 每位考生朗读1分钟 4 简短回答 考生回答2个与朗读短文有关的问题,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40秒 5 个人陈述 考生准备45秒后,根据所给提示作陈述,考试时间约2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1分钟 6 两人互动 考生准备1分钟后,根据设定的情景和任务进行交谈,考试时间约4分钟。 两位考生互动3分钟 2.大学英语六级口试流程: 部分 内容 考试过程 答题时间 1 设备测试 考生自主完成 5分钟 2 自我介绍和问答 先由考生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考官提问,考试时间约2分钟。 自我介绍:每位考生20秒回答问题:每位考生30秒 3 陈述和讨论 考生准备1分钟后,根据所给提示作个人陈述;两位考生就指定的话题讨论考试时间约8分钟。 个人陈述:每位考生1分30秒两人讨论:3分钟 4 问答 考生回答考官的一个问题,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45秒 六、考生严禁 1.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件 2.进入考场后,未按要求对考试设备进行测试 3.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吃食物、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未经监考人员许可离开教室 6.对考场工作人员有言语或肢体冒犯或攻击行为 7.故意损坏考试设备,包括并不限于计算机、耳机等设备 8.协助他人作弊,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请他人替考 9.以任何媒介复制任何部分的考试材料 10.窃取或试图窃取考试材料 11.在准考证空白处书写与考试有关内容 12.其它违规的情况 有以上违规行为考生将被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成绩无效。如果在考试完成后,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生所在省级承办机构及考点核实,考生存在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七、成绩发布 1.成绩发布:本次考试成绩计划于2025年8月底发布,具体发布的时间和方式以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发布通知为准。 2.成绩报告单同时报道本次口试和2025年上半年笔试成绩,考生在同一考次获得CET笔试成绩在220分及以上或口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将对其发放成绩报告单。口试成绩不合格仅在当次考试成绩发布时可查询,成绩报告单上不报道。 3.在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免费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 4.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已开通2005年6月及以后历次考试成绩报告单查询服务,考生可登录查询,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助办理纸质成绩证明。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 附1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试当日,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入场时间到达候考室,晚于考试开始时间不得进入候考室或考场,且按缺考处理。 三、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四、将书包、手机、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放至指定位置。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场。 五、进入考场后由监考员安排入座,并立即通过身份证件号和姓名进行登录,考试时间开始5分钟后,禁止登录。 六、考生成功登录后,应立即对视频、网络及耳麦进行测试。 七、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八、在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 九、考试结束时,系统开始回收答案,在答案回收完成前,考生不得离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考试违规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各单位、部门: 2025年结业学生换证考试工作初定于2025届毕业生返校工作结束后进行,现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在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的结业学生 2.2025届毕业预审核中因课程不及格导致结业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8:30至5月26日上午8:30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用二维码报名形式,请学生用手机端(QQ、微信、钉钉)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四、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后,学生报名数据会分发到各学生学院,请学生学院结合学生报名清单审核学生报名情况,并于2025年5月28日前将学生报名情况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考试中心,学生最终报名情况以学生学院提交版本为准。换证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5月7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的试卷保管年限为专科学生(含高职)的试卷保管年限到学生毕业后3年、本科学生的试卷保管年限到学生毕业后5年。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已超保管年限的试卷进行整理。学校将根据超期试卷的量,统一安排销毁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学院工作,安排人员对已存的试卷进行检查和整理,对超期的试卷进行复核,并填写《杭州医学院试卷销毁清单》(见内网),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试卷销毁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5年5月9日前交教务处。超期的试卷暂由各学院保管,具体销毁时间和试卷收集点待安排确定后通知各二级学院(部)办公室。联系人:严中浩。 教务处 2025年4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2025届预毕业生在进行学历预注册审核过程中,监测到7名学生的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匹配度不高,有6名学生仍缺学历照片,将会导致这批学生将无法进行学历注册。请相关学院尽快组织人员开展学生身份核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匹配度不高的情况 (1)对于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匹配度不高的学生(附件1),要求学院核查该学生的档案,核对该生进入我校前的学生照片、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籍信息、学生登记表、家庭信息表、录取名册、本人学历照片等信息,并将原始文件扫描成电子稿交教务处。 (2)学院根据材料进行摸排,完成线索闭环,并如实填写学籍学历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以上材料,请相关学院于2月28日前将书面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务处。 二、缺学历照片的情况 请相关学院通知并督促缺少毕业照片的学生(附件3)于3月15日前到新华社照片拍摄点完成学历照片补拍工作。 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