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5〕3号)、《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5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5〕2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老师们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课题申报、结题工作。 一、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将择优遴选3项报送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依据学会要求,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项目申请人签字)交至临安校区活动中心11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020000334@hmc.edu.cn。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拟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lab.zjgjxh.cn),进入“课题管理系统”(类型为教师)录入相关内容,账号及密码届时分配,系统关闭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 2025年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登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进入“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附件4),详细填报项目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不少于5000字),上传成果附件,网上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实验室工作分会,系统关闭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通知要求,通知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联系人:胡云波、赵铮蓉,联系电话:0571-88892857。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5〕3号) 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3.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5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5〕2号) 4.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指南(2024年修订版)》第四条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杭州医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则(修订)》、《杭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临床见习教学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 二、加强实验教学安全保障 1.实验前准备 检查器材:实验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应在每次实验课前,提前进入实验室,检查实验器材,做好课前准备,确保实验课按时进行。 试讲试做: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必须经过试讲、试做,合格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介绍课程:实验指导教师应在每次实验课前向学生介绍本实验课程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事故的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 2.实验过程管理 规范操作: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验,确保实验操作规范,保障实验安全。 纪律管理: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并拒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全程在岗: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应全程在岗,确保实验教学效果和安全。 3.实验后管理 填写记录: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台账,并督促学生填写相关记录。 实验教学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处置应按照《杭州医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 三、加强实习(见习)安全保障 1.见习计划备案审批 各学院凡涉及学生需集中前往校外基地进行课程见习安排的,务必于每学期初(第一次见习课程前一周),通过“学校内网——一网通办——教务教学事项审批”平台,将详细的见习计划及全面的安全保障措施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备案审批。 见习计划应包括见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学生名单、对接指导教师、交通方案等内容,确保信息详尽无误。 安全保障措施需明确安全责任分工、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关键要素,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为学生安全见习保驾护航。 2.学生实习(见习)前教育培训 各学院应在每次实习(见习)前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医疗保密制度、医疗安全、交通及住宿安全等教育培训,确保学生掌握实习(见习)教学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方法。 3.实习(见习)过程管理 遵守制度: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见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保密制度:学生应严格执行实习(见习)单位的医疗保密制度,未经带教教师同意,不得向患者报告诊断、检验、治疗结果。 操作规范:实习(见习)过程中,带教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操作科学规范,及时纠正学生错误和不当操作,结合实习(见习)教学开展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4.突发情况处理 实习(见习)学生中出现突发事件、责任事故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应及时上报实习(见习)单位和学校,以便相关管理部门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 教务处和各学院应加强对实验教学、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应学院并督促整改,确保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持续改进。 希望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实验教学、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保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
为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整改意见,将整改工作与常规教学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临床技能水平,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杭州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平台现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目前虚仿平台覆盖实验项目40项(附件1.实验项目清单),具体安排如下: 一、平台访问路径 (一)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一网通办-搜索虚拟仿真平台 (二)或登录教务处官网,服务平台栏目中选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 (三)或直接访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网址:https://hyxngx.hmc.edu.cn/ 二、用户名和密码 教师用户名:工号; 初始密码:hzyxyA!+工号 (例如:hzyxyA!123456) 学生用户名:学号; 初始密码:hzyxyA!+学号 (例如:hzyxyA!12345678) 注意:第一次登录后可进入平台修改密码。 三、实验项目开放流程 (一)教授与实验项目相近的课程,且对实验项目清单中的实验感兴趣并希望在课堂上使用的教师,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由项目负责人授权给任课教师(附件2.项目负责人操作指南)。 (二)任课教师获得授权后,可查看到授权的实验项目,开设实验课程,并勾选需要教学的班级。实验安排完成后可通知学生登录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可查看、导出学生的实验成绩(附件3.任课教师操作指南)。 (三)学生登录平台后可按操作指南进行实验项目(附件4.学生操作指南)。 四、其他事项 项目负责人如因离退休等原因不再管理项目,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任课教师可联系学院进行授权,其他操作不变。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杨颖。 附件:1.实验项目清单 2.项目负责人操作指南 3.任课教师操作指南 4.学生操作指南
各学院(部)、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精神,经专家评审,拟推荐《基于课程融合的“7S”管理行为规范体系在实验室开放中的探索与应用》(王晶晶)、《医学院校化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研究与实践》(何思颖)报送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医院管理处)实践教学中心赵铮蓉,电 话:88892857。 实践教学中心 2023年4月19日
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文件精神,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给各位老师, 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课题申报、结题工作,通知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项目级别为高教学会级,我校将择优遴选2项报送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根据学会要求,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项目申请人签字)交至临安校区活动中心11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020000334@hmc.edu.cn。 我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经校教务处(医院管理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之后,拟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需进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系统录入相关内容,账号及密码届时分配。联系人:赵铮蓉,联系电话:88892857。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 附件2.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 附件3.附件申请书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3年3月23日
各二级学院、2020年度省级虚仿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我校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会议时间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2年10月31日(周一)上午9:00 2、会议地点:黄龙校区1909室 3、方式:6分钟PPT汇报 联系人:潘晶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10月28日
各二级学院、2020年度省级虚仿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我校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项目结题及建设要求 为保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质量,请各学院主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项目验收指标: (1)提出项目的软件注册权申请。 (2)该项目的知识产权; (3)该虚拟仿真实验正式运行开课后,必须校内共享教学资源; (4)获取学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与内容的评价反馈数据;形成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成效分析报告。 三、结题验收的时间与地点 1、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6分钟PPT汇报 四、结题验收结果 根据项目整体情况,结题验收结果分别分为:优秀、通过、延期三种情况,对于延期项目延期半年重新验收,验收通过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虚拟仿真项目。对于不满足结题要求的虚仿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撰写延期申请(附件2),并于会议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活动中心113室。 五、结题验收材料 请各位老师于10月28日(周五)前将汇报PPT发至潘晶钉钉,验收会议后一周内将附件1:《杭州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临安校区活动中心1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钉钉(潘晶)。如项目有论文、专利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潘晶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10月24日
各项目负责人: 依据《关于杭州医学院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的公示》,我校王家学老师《基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分离培养虚拟仿真 》等12个项目被列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具体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虚拟仿真项目的规范管理,学校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建设项目合同书。请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建设合同书(附件2),并于2022年10月17日中午12:20将电子合同经所在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复审,电子合同发送至邮箱2019000024@hmc.edu.cn。复审无异议后,学校将于项目负责人签订纸质合同书。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潘晶。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10月14日
各二级学院(部): 经各二级学院(部)遴选推荐,教务处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拟立项以下项目为杭州医学院2022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2022年9月29日下午16:20。 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教务处。联系人:潘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1 基于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 护 的 新 型 冠 状 病 毒(SARS-CoV-2)分离培养虚拟仿真 王家学 2 临床案例导向的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水肿的虚拟仿真实验 叶夷露 3 冠状动脉CT检查虚拟仿真实验 刘蕊 4 环丙沙星的设计合成虚拟仿真实验 李军 5 血气分析虚拟仿真实验 徐峥 6 亚慢性毒性虚拟仿真实验 朱丽瑾 7 慢性阻塞性肺病护理虚拟仿真教学系统 陈凌玉 8 α粒子在不同介质中能损分布及其辐射防护 阮芳芳 9 婴幼儿粗大运动功能评定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宋琳琳 10 基于Langendorff恒温灌流系统的大鼠离体心脏全心停灌-再灌注损伤实验 郑鸣之 11 医学超声组织间传播特性的虚拟仿真实验 黄凯 12 基于有机膦配体的 Fe(Ш)配合物及 MOFs 材料的合成与表征 邰玉蕾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9月27日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附属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实验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学校决定扶持建设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就2022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同校级重点项目(教研工作量为40分/项,计算的履职工作量仅用于个人考核计分),研究时间一般为3-6个月,资助经费为8.5万元/项(其中7万元由学校统一安排,用于招投标制作经费)。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附属人民医院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编制教师。 3.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 每个二级学院(部)、附属人民医院申报不超过3项,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5. 项目结题的基本标准:具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教学运行使用的虚拟仿真实验1个;软件著作权1份;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1个。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1. 申请者需填写《2022年度杭州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再上报教务处。交教务处纸质稿一式3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19000024@hmc.edu.cn,申报表文件名命名:XXXX(单位(部门))-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联系人:潘晶,联系电话:13667910254。 附件: 1. 2022年度杭州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 2022年度杭州医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