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加强与改进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和《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17年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进行评审,抽检结果将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综合考核依据。
应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要求,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对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并明确职责。
各二级学院在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时,要向学生明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让其正确处理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实习、就业等之间的关系,强调遵守纪律、端正态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认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选题和开题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审定工作,对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初审把关。
(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占总数的50%以上。
(三)选题工作结束之后,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题,以公开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一步了解任务的范围及涉及的素材;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编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列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所采取的方案与步骤,认真填写开题报告。
三、指导教师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前提,根据《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杭医[2023]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校内外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和选聘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开展指导工作。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过程管理与材料收集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附件要求注意过程管理,包括时间节点和材料收集。具体材料各学院存放留档,清单如下:
(一)学院填:杭州医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答辩记录等。
(二)指导教师填: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签署意见)、中期检查表(签署意见)、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表(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交叉评阅表等;
(三)学生填:杭州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交叉评阅表等。
五、其他
(一)建议增加能反映研究领域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的参考文献数量,减少陈旧的参考文献数量。
(二)提高论文创新性、严谨性,加强学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联系人:杨颖,电话:88892857。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