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30 编辑: 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号),为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应工作,现就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

1.抽检对象: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采用院校两级报送方式,各学院9月13日前按要求报送《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论文原文等材料(过程管理材料可不上传,如学院确定上传过程材料,需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并按要求命名文件。附件1及论文原文(系统要求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019000024@hmc.edu.cn。根据答辩后的毕业论文信息核对并补充《论文信息汇总表》R-Y列信息。教务处汇总审核后通过国家平台上传报送省教育厅。

3.对于实施本科毕业论文替代制度或有特殊培养要求的学生,需提供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通过的特殊培养方案或者毕业论文(设计)特殊要求等支撑材料,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二、 专家推荐

各学院于2023年9月13日前完成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专家数量不少于上学年上报数量。各学院9月13日前按要求报送《本科抽检专家报送汇总表》(附件2),对于现已调离本单位或已不在岗的专家,需要进行情况备注。附件2发送至邮箱2019000024@hmc.edu.cn。

三、 其他

学校把抽检结果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范围,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校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推荐等工作。

 

 

教务处(医院管理处)

2023年8月30日